来信标题 关于外籍配偶继续在华停留问题
来信内容 您好: 我和一名外籍人士2008年在江苏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我们目前居住在无锡。他的居留许可二月份即将到期,新的工作尚在洽谈中。如果居留许可到期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应该如何继续延期居留许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没有自己的房产,但是有房屋租赁合同,此合同还有一段时间才到期)
回复内容
您好! 你丈夫如果想在找到工作前继续在中国停留,可以凭你们的结婚证、你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在无锡的暂住证等材料向你居住地市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L”(探亲)类签 证。 详情可登录江苏公安网中“网上办事”出入境办事指南了解
回复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
回复时间 200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