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标题 关于《谁能主持公道的?》来件的调查回报
来信内容 我老家为江苏东台市,父母在家经营一废品回收站,2009年5月初两名清洁工人欲将一垃圾箱卖予我父亲,父亲便助其拆除垃圾箱,耗时近一下午,后因仍有一块螺丝不易解开,故答应第二天再将其拆除,第二天早上两名清洁工人不守信用,将最后一个螺丝钉解开后欲将其卖予另一家废品回收站,我母亲得知后便赶往其那,此时垃圾箱还未成交,我母亲向那两名清洁工人索要我父亲帮忙拆除垃圾箱的误工费,此废品回收站业主就大为恼火,和我母亲争吵起来,我母亲气愤不过,便从拆除下来的垃圾箱中取了价值不足五元的废铁皮充当误工费。后两名清洁工人自知理亏,便也默认。后东台市廉贻镇派出所出面调解,东台市公安局判我父母为寻衅滋事罪,拘留五天。 我父母虽为老实本分的农民,但自尊心较强,气愤不过,便向盐城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派出所多次前往我家要求我家撤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后维持原判,我父亲便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此期间,派出所人又多次去我家,要求我父母停止上诉,上诉仍败诉,这点我很纳闷,如果判决真的很公,为何派出所人要多次去我家?为何五月份的一件小事要一直拖到近十一月份???
回复内容
关于《谁能主持公道的?》来件的调查回报 来信人:杨瑶,系东台市廉贻镇镇中居委会一组人,其父杨荣根,男,1964年2月15日生,汉族,其母孙巧兰,女,1962年11月22日生,汉族,廉贻镇镇中居委会1组。 2009年4月19日下午,清洁工何兰珍等人在撬废垃圾屋时,杨荣根想废垃圾屋铁皮卖给自己,就主动帮何兰珍等人忙。而何兰珍等人因价格问题,于4月20日上午将废垃圾屋卖 给张友根,杨荣根、孙巧兰不服,就到张友根废品收购站门口,强行将何兰珍等人卖给张友根的三张废铁皮强行拉回去占为已有。2009年5月20日东台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裁决杨荣 根、孙巧兰各行政拘留五日。杨荣根、孙巧兰不服,向盐城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盐城市公安局维持东台市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杨荣根、孙巧兰还不服,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2009年10月19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公安局裁决。现杨荣根已被执行行政拘留。 东台市公安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回复单位 东台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