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我局接到平安民声举报单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我局经侦大队调查举报单反映的内容。经查,钟辉在任淮安市楚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涟水深圳大厦工程项目经理部负
责人时,负责深圳大厦工程施工,为了与开发商结算工程款,于2006年11月13日至15日分别通过非法渠道取得了号码为00361486、00361463、00361478的
“江苏省淮安市建筑业通用发票”三份发票,合计工程款3000000.00元,到开发单位结算工程款时,经验票此三份发票为假发票。2007年6月1日,钟辉及其所在单位淮安市楚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为此三份发票被涟水县地方税务局处以罚款8000.00元的行政处罚。另了解后因钟辉及其公司在盱眙又涉及开具假发票案件,该案件被淮安市地方税务局指定其公司所在地的楚州
地方税务局查处。
涟水县公安局
200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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